1.按照国家开发银行新的助学贷款操作规程,自2014年起启用新的《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开行系统刚更新后也可从系统内直接打印),原《贷款审批表》不再使用;
2.学生需提供《申请表》(学生毕业高中、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村(居)委会三个部门任意一个部门盖章证明即可)、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家庭户口本首页复印件,以上材料各2份(一份院系留存备查、一份上交学校资助管理中心);
注:对贷款申请及数据录入如有问题请认真查阅操作说明,然后仍有问题再咨询校资助中心。
3.此通知下发后请各院系尽快通知所有在校学生,需要申请本年度贷款的学生通过系统进行申请,各院系对老生申请贷款的人数进行统计,于6月15日前将各院系老生拟申请贷款人数及金额报校资助中心。
许昌陶瓷职业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5月
附件: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申请系统操作说明
http://www.***/uploadfile/2018/0524/.doc
2018年许昌陶瓷职业学院启动国家助学贷款申请需提供材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