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素质测评满分为15分,由科研与创新能力、奖励、社会工作三个部分构成,分值分别为8分、4分、3分。
凡申请人在某一方面得分超过该方面满分的,按该方面满分计算。
(一)科研与创新能力(满分8分)
1、构成
科研与创新能力由公开发表论文、论文获奖、学术竞赛与科研项目构成。其中,论文发表分值高不超过6分。
2、论文公开发表
(1)公开发表论文是指在学术出版物上发表的论文。学术出版物包括核心刊物、一般刊物和公开出版的学术论文集。
其中,核心刊物是指以下汇览中所列刊物:《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要览》、《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文重要期刊目录》、《百种重点社科期刊》。一般刊物是指新闻出版署批准的统一?X号的学术刊物。公开出版的学术论文集是指有统一出版号的论文集。
(2)专业学术论文发表于核心刊物的,每篇计6分,一般刊物的每篇计2分,学术论文集每篇计2分。非专业学术论文公开发表每篇1分,累计计分不超过2分。本校学生学术刊物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每篇1分,累计计分不超过2分。
一般新闻报道、文艺作品不计分。
公开发表的论文不包括增刊论文和用稿通知。
(3)学院将组建专家组对论文进行评审或答辩。
(4)公开发表论文的第一作者按相应分值乘以80%,其他作者按相应顺序分值乘以20%(含)以下计算。
3、科研项目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并结项,项目负责人4分,参与人2分。
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并结项,负责人3分,参与人1.5分。
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结项,负责人2分,参与人1分。
上述项目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计1分,参与人计0.5分。
4、专业学术竞赛
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每次高计2分,其中一等奖2分,二等奖1.7分,三等奖1.4分,优秀奖1.0分;
获得省级奖励的,每次高计1.5分,其中一等奖1.5分,二等奖1.2分,三等奖0.8分,优秀奖0.5分;
获得校级奖励的,每次高计1分,其中一等奖1分,二等奖0.7分,三等奖0.5分,优秀奖0.3分。
上述学术竞赛中,同一赛事多次获得奖项,取高分,不复计。
5、论文奖
国家级论文、征文获得奖励:每篇高计3分,其中一等奖3分,二等奖2.5分,三等奖2分,优秀奖1.5分;
省部级论文、征文获得奖励:每篇高计2分,其中一等奖2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分,优秀奖0.5分;
校级论文、征文获得奖励:每篇高计1.5分,其中一等奖1.5分,二等奖1.3分,三等奖0.8分,优秀奖0.5分;
院级奖励、征文获得奖励:每篇高计1分,其中一等奖1分,二等奖0.6分,三等奖0.4分,优秀奖0.2分。
(二)奖励(满分4分)
(三)社会工作(满分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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