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向社会和考生公布接收推免生的学科、专业(领域)、数量及实施办法。
(二)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交申请材料。
(三)研究生院会同相关学院审核推免资格,确定复试名单,发放复试通知。
(四)各学院按照规定组织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进行复试,确定拟录取名单后报研究生院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研究生院发放录取通知。
2018年西北师范大学推荐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推荐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