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试内容包括外语及综合素质面试。
(2)各学科组按照复试后的学生总成绩确定学生排名,学生总成绩计算方法见第9条。
(3)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4)各学科组按照学院下达指标数,根据学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确定学生录取资格,经导师和学科组同意后,确定报考专业和导师信息后上报学院,成为拟录取人员,经学院和学校核准后下发录取通知。
(5)具体学科组划分,面试安排等见航空学院网站及公告栏的后续相关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