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依照以下基本原则:
1、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进入复试的考生总数不低于录取数的120%。
2、学术型、专业型研究生各相关专业方向录取办法:第一志愿考生按照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音乐、舞蹈4个专业方向考生初复试总成绩(即初试总成绩的60%+复试总成绩的4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调剂志愿的考生初试成绩均须达到国家总分和单科分数线,按复试总成绩依次排名顺序录取。
3、复试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复试总成绩=外语能力测试成绩30分+专业面试成绩70分+业务课笔试成绩100分。(同等学力或非音乐、舞蹈专业加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分【60分为合格线】)
2018年西安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录取本办法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