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化课及专业课考试成绩达到我院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一级运动等级考生文化成绩控制线下延30分,运动健将等级考生文化成绩控制线下延50分)的考生中,根据考生的文体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按照考生网上报名前我院公布的各项目招生计划和录取原则以及考生的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二)如因报考人数或文化课与专项成绩双上线人数不足等不确定因素导致首轮录取个别专项计划未完成时,所有剩余计划(含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剩余计划)进行第二轮录取,按照分项目计划表第二轮录取项目排序和补充计划投放数,依次循环录取(如项目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则该项目直接跳过),直至计划录取满额;
(三)如按文体综合成绩录取至某专项招生计划后一位次时,出现多名考生文体综合分同分,将优先录取体育专项成绩高的考生。如体育专项成绩相同时,则将第一轮生源不足的专项招生计划优先调整至本专项,用于录取同分考生。
(四)如文化课与专项成绩双上线一志愿总人数少于计划数时,则启动二志愿考生进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