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中预申请
2018年起,预申请范围由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低保户学生和高中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扩展到高中认定的具备贷款资格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高中将会在高三学年统一组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
(二)在哪儿可以办理申贷手续?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首次贷款的时候,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前往双方户籍所在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续贷的时候,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持相关材料到原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即可。
(三)首次申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1.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出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通过预申请的同学无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后,按系统提示上传申贷材料。
3.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需要先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再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贷手续(持《申请表》前往高中或者村委会(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中的任一单位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仅需一个单位出具认定意见并加盖一枚公章)。
4.请您和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手续
(1)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申请表》原件。
5.温馨提示
(1)县级资助中心也提供申贷材料扫描上传服务;
(2)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6.持县级资助中心《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资助中心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四)续贷办理及申贷材料
注意事项:请每年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不少于两次。
1.在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续贷手续前,请先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再提出续贷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后,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续贷材料
(1)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2)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注意事项:如果共同借款人发生变化,需要先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共同借款人变更手续,才能进行续贷申请。
3.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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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银行 |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 | -- | -- |
金融--银行 | 上海新职联职业培训学校(普陀校区) | -- | -- |
银行事务 | 铁岭技师学院 | 三年 | -- |
金融--银行 |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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