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分值标准高中学业水平(7项)84分A级:12分 级:10分C级:8分D级:6分综合素质评价(6项)66分A级:11分 级:9分C级:7分D级:5分面试及职业适应性测试(美术统考成绩)150分按比例折算
第十八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对于高考体检结果或学院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院可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也可按照规定调整其被预录取或录取的专业。
第十九条学院对入学申请者按综合评价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办法进行录取。
第二十条学院分不同专业及类型划定淘汰比例,以不低于实考人数的3%设定淘汰比例,按核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核算总分平行时,按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普高生)或院校文化基础测试成绩(三校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七章收费标准
第八章奖助措施
我院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义务兵役学费资助、学院奖助学金和校内勤工助学等资助政策,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文法财经类专业12000元/年;理工外语类专业13000元/年;艺术类专业15000元/年,该标准为2017年学费标准,2018年执行标准以学校备案文件为准,届时将在我校招生网站予以公示,网址:http://zhaosheng.***。
第二十二条国家奖助学金。其中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具体奖助标准为: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
国家助学金:3500元/年·人(特困助学金);
2500元/年·人(一般贫困助学金)。
第二十三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在生源所在地申请助学贷款,贷款标准为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第二十四条服义务兵役学费资助。退役后考取大学学生、在校就读期间服兵役学生、退役后复学学生和毕业后服兵役学生等四类学生可享受该项国家资助政策,资助标准是年度学费高于8000元的按每人每年8000元资助,年度学费低于8000元的按实际学费标准资助。
第二十五条学院奖助学金。学院每年设立学生专项资助金约1000万元用于学院奖助学金,包括学术奖学金、产学研奖助学金、对外交流奖学金、培训奖学金、新生入学奖学金、学生行为奖励金、学生生活补贴和贫困学生专项补助金等。
第二十六条校内勤工助学。学院设立教研助理、行政助理、后勤助理和实习生等勤工助学岗位。勤工助学时间每月不超过40小时,酬金每小时不低于12.5元。
第二十七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经我院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后生效。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西安欧亚学院负责解释。请仔细阅读招生章程
2018年西安欧亚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美术生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