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院“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以下简称“分类考试”)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我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三条学校全称: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国标代码14042,在陕招生代码:8051。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立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属于学校高职(专科)招生类型,发放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学院概况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西安科技大学主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立学院。
学院秉承西安科技大学六十年厚重的历史文化积淀,充分发挥其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和学科优势,注重实践教学,突出“产学研”相结合的办学特色,务实进取,开拓创新,取得了丰硕的办学成果。
学院现设置有国际教育学院、信息与科技工程学院、新传媒与艺术设计学院、城市建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五个二级学院,以及公共基础部、体育部、思想政治教学与研究部三个教学部,开设有本、专科专业44个,涵盖工、管、文、艺等多个学科门类。
学院现占地912余亩,总建筑面积22.6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000余万元,现代化的实验室、图书馆、运动场、多媒体教室、学生公寓、学生活动中心等一应俱全。优质的教育教学资源、紧跟行业需求的学科优势,“产学研”相结合的办学特色,为学子提供创新、创业和成长、成才平台。学院是陕西省首批“向应用技术型转型院校试点单位”陕西省首批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学院;陕西省民政厅“5A级社会组织”单位;陕西省众创空间孵化基地;陕西省园林绿化先进单位;西安市文明校园;2009-2015年学院产学研基地建设项目被列为“西安市重点建设项目”、2015-2016“省级重点建设项目”。
第五条办学地点:西安市长安区子午大道中段39号邮编:710109
学校网址:http://www.***
第六条学校成立以分管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研究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具体由招生办公室、教务处、财务处、纪委及相关二级学院等部门组成。
各部门主要职责: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宣传,负责招生报名、考生信息核准、准考证发放、考生资格审查与信息公布,组织考试工作、考场编排、制卷密封、成绩核算公布、提交预录取名单、办理正式录取手续与信息公布、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报到注册等工作。
教务处负责考试有关工作。
财务处负责工作款项保障工作。
纪委负责招生考试录取全过程的纪检监督,建立监督机制并督促运行,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第七条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办,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决定。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官方网站:www.*** 招生网:www.***
咨询电话:029-81552000 传真:029-81552001
咨询QQ: 微信号:gxxyzs
第八条学校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省教育厅下达。
第九条分类考试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
第十条申请参加分类考试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参加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报名,且符合资格要求,并参加各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2018年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综合评价招生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