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评价招生强调综合评价、多元选择、择优录取。各高职教育院校必须于2018年3月30日17∶00前,将本校预录取考生信息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并将预录取考生名单(必须包括考生姓名、录取专业、毕业学校等基本信息)在本校招生网站上进行公示。
在预录取阶段,高职教育院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预录取考生发放任何形式的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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