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主管校长任组长,研究生院院长、副院长、研招办负责人为组员。主要职能是负责拟订招生复试程序和要求,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同时监督复试的各个环节,坚决制止招生过程中的违纪行为,维护研究生招生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2018年西安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成立学校复试领导小组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