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已解决问题

2018年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办学地点

2018年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办学地点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14 05:05:00 解决时间:2018-07-12 11:47

满意答案

第五条办学地点:

西咸校区:西安市国家级西咸新区泾河新城;

长安校区:西安市长安区大学城子午大道南段36#。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8-07-12 11:47

类似问题答案

2018年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分类考试办学地点
第五条办学地点:西咸校区:西安市国家级西咸新区;长安校区:西安市长安区大学城子午大道南段36#。(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办学地点
第五条办学地点:西咸校区:西安市国家级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长安校区:西安市长安区大学城子午大道南段36#。(阅读详细内容)
2021年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高职扩招办学地点
第五条办学地点西安市国家级西咸新区;答案来源于:2021年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高职扩招专项报名招生章程(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综合评价办学地点
第五条办学地点:西咸校区:西安市国家级西咸新区;长安校区:西安市长安区大学城子午大道南段36号。(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办,根据中省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委员会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七条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办,根据中省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委员会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学院官网:http://www..cn/招生咨询电话:029-(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分类考试已报名参加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的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三校生”);
2.已报名参加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的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三校生”);凡符合以上条件之一者,必须参加各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分类考试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办,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委员会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七条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办,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委员会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招生信息网:http://www..cn/招生咨询电话:029-(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按照国家教育部*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九条按照国家教育部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1.考生成绩达到本省(区)专科(高职)录取分数线,可填报我院志愿,根据投档情况从高分往低分依次录取。2、录取不设分数级差,根据投档位次依次录取;不限定男女比例;对符合考生所在省(区)的照顾条件的加分考生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我院予以认可。3、录取不设专业级差,考生服从专(阅读详细内容)

相关阅读

最新文章
相关学校
招生信息与资讯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