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确保我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开展,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采用高职综合评价招生模式。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
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安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3947,在陕招生代码:8139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院简介:西安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西安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综合类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在社会中有着广泛的影响和良好的声誉。学院被省高教工委授予省教育系统“文明校园”称号、被市教育局授予市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佳单位”称号,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校园”、“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企事业单位”称号。
学院地处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占地面积255121.9平方米,设有9个教学系(院、部),教职工540人,其中省级教学名师3人,开设三年制高职专业43个,在校生近9000人。学院现有中央财政支持建设专业1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项目1个,培育项目5个,省级重点专业5个,院级重点专业8个,省级示范实训基地3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3个,学院是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建设项目单位、陕西省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系院。
学院与国内百余家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人才输出立足陕西,面向全国,毕业生以其优良的素质、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娴熟的职业岗位技能深受用人单位的好评。
学院目前是“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全国物流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基地”、“陕西省动漫人才培养基地”、“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西安市机电类公共实训基地”、“西安市退役士兵培训基地”和西安市创(就)业培训定点机构,承担多个工种的高级技能鉴定工作。
学院在建设过程中,省市领导先后来校指导工作,市委、市政府多次研究学院改革发展。如今,学院已逐步成为西安市规模大、专业门类多的特色高职院校。站在新的起点上,学院将全面贯彻全国、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谱写西安职业教育的新辉煌,为建设国际化大都市做出新的贡献。
第五条 学院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鱼斗路251号邮编:710077
辛家庙校区:西安市太元路99号 邮编:710032
土门校区:西安市丰镐东路29号 邮编:710077
学院网址:www.***.cn
第六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
第七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委员会的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网:http://www.***.cn/zsxx/
招生咨询电话:029-84492916 029-84492923 029-88516103
第八条 学院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
第九条 综合评价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实际下达数为准。
第十条 报名对象
2018年西安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综合评价总成绩计算方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