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总的原则:优先保证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保证录取“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考生;优先保证录取生源紧缺专业的考生;其他则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按考生总成绩的高低排名进行录取。
(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提调拟录取考生档案,并予以政审,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考生如在个人信息、各类证件方面弄虚作假,复试阶段舞弊违纪者,一经核实,随时取消复试资格;已列入拟录取名单者,不予录取。
(四)推免生、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拟录取名单需经过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先后组织的录检,录检不通过者不予录取。正式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录检通过、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名单为准,并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审核通过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2018年西安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指导思想和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