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调的考生政审材料需由考生到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办理并加盖印章,政审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1)函调政审材料对象为我校拟录取的2018级硕士研究生(全日制、非全日制,并含所有推免生);
(2)考生自行下载《西安工程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政审表》(附件1);
(3)考生将政审表交相关部门填写盖章:应届本科生到本科就读学校的院系政工部门办理;有工作单位的往届生,在工作单位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办理;暂无工作单位的往届生到街道、居委会、村组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办理;
(4)考生将密封后的政审表于6月15日前邮寄至我校,寄送时请备注“考生编号+姓名+政审表”字样,邮寄地址如下:
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金花南路19号140#信箱
邮寄单位: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院
收件人:研招办
电话:029-82330076
邮编:710048
2018年西安工程大学拟录取研究生调档和政审考生将密封后的政审表于6月15日前邮寄-,寄送时请备注“考生编号+姓名+政审表”字样,邮寄地址如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