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掌握统一标准,坚持质量第一、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学院依照申请考核实施方案,分类择优进行选拔,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根据双向选择原则确定导师后,由指导教师提出初步录取意见,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后报研究生院。
注:录取定向培养考生,理工科类不超过录取总数的5%。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流程:
1. 公布年度招生计划、招生导师、招生录取办法;
2. 公布考核排名(含考生姓名、考生编号、考核成绩、报考类型);
3. 考核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4. 公布拟录取考生姓名。
2018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微电子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试行)应届硕士毕业生(以下简称应届生)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