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复试工作小组对审查合格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主要采用面试答辩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小组由校内专家担任组长,由校内外五名及以上同行专家组成。
(2)考生通过综合考核,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进行政审,政审合格后,录取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时间约为9月。
(3)录取前考生本人须与我校和所在单位签订培养协议。在学期间,人事关系、档案及工资、福利、户籍和医疗等关系保留在原单位。毕业后仍在原单位工作,即定向培养。工程博士不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
2018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工程博士考核与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