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生社会奖学金参照《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的标准排名确定奖学金获奖人员。
(二)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者,其成果须为在读期间所取得;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阶段之后,其成果须为博士研究生阶段所取得。
(三)“生物药械”奖助学金、康泉奖学金在校期间均只能享受一次。
(四)在国家奖学金、卓越奖学金、叶碧绿奖学金等奖学金申报中使用过的材料不得重复用于申报社会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