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入实施我省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优化优秀人才的选拔机制,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需要,选拔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精神、专业潜质和志愿献身医学事业的优秀学生,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在2018年继续开展“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成立于1999年,是经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依托温州医科大学设立的一所按新的办学机制和模式运作的本科层次独立学院。
第三条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设立由院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2018年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四条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2018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总计50人,招生专业及人数见表1。
表1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2018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专业学制(年)计划数选考科目备注学费(学年/元)药学类四20物理、化学、生物含药学、中药学,入学一年后进行专业分流第一年20000,第二年按分流后的专业收费。医学技术类四30物理、化学、生物含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学、眼视光学,入学一年后进行专业分流第一年17000,第二年按分流后的专业收费。
第七条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2018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时间为2018年2月26日-3月18日。
第八条 已经参加2018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综合素质评价均为 等(2016届及之前的往届生综合素质评价 等)或以上,学业水平测试(高中学考)A等与 等之和为5门及以上,其余科目学考均须合格。2016届及之前的往届生的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取其高的等第作为技术科目学考等第,自选综合不计分。
第九条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对2018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报名方式作出了详细规定,具体如下: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
2.登录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招生网“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并上传相关材料,考生无须递送纸质材料。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以“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下载数据为准。
3.上传材料具体如下(扫描件或清晰端正照片):
(1)网上报名后自动生成的申请表,并附申请人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加盖所在中学学校公章。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
(3)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
(4)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家庭情况,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可直接在报名系统内填写。
第十条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复审阶段发现的,取消考核成绩;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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