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书面评审: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5倍,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书面评审,以招生计划数5倍的比例,确定通过书面评审获得我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书面评审成绩只作为筛选用,不计入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内。)
书面评审成绩=学业水平测试(高中学考)成绩×80%+中学阶段综合表现专家评分×20%;
书面评审成绩=学业水平测试(高中学考)成绩×80%+中学阶段综合表现专家评分×20%;
(二)综合素质测试: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测试,综合测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和专业潜质。综合测试结束后,按照不超过1:4的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末位成绩出现并列者同时入围)。
2018年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选拔程序包括书面评审和综合素质测试两个部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