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已解决问题

2018年乌兰察布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2018年乌兰察布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录取规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10-11 21:40:00 解决时间:2018-06-14 16:30

满意答案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志愿

学院欢迎考生填报第一志愿。第一志愿未满,依次接收其它志愿或调剂考生。

第十二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

我院按专业清、志愿清的录取原则进行,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分数高到低录取。

第十三条 我院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有关加分和优先录取的规定。

第十四条 学校对考生的应试语种原则上不予限制。但受现有师资、设备等条件的限制,新生入学后一般按照英语组织外语教学,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按规定进行健康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日常学习的或被查出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按学籍管理等有关规定处理,直致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学费标准:

我院2018年各招生专业学费标准均为每学年每人5000元。

第十七条 乌兰察布职业学院新生收费标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执行,并通过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布。

第十八条凡正式被我院录取,在校期间完成各科学业成绩合格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乌兰察布职业学院。

第十九条 乌兰察布职业学院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介绍、奖贷助学金政策等详细信息参见当年学院的招生简章、招生专刊。

第二十条 乌兰察布职业学院招生网址:http:/zs.***.cn

咨询电话:(0474)8308311、8984421、8303449、8303456(兼传真)

第二十一条 职业本科教育

2017年学院通过“自治区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验收,同时成功申报自治区级优质校建设单位。2017年我院分别与内蒙古农业大学联办“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专业”职业本科教育;与内蒙古财经大学、集宁师范学院联办“会计专业”职业本科教育;与内蒙古民族大学联办“畜牧兽医专业”和“食品加工技术专业”职业本科教育。这四个职业本科专业的志愿填报由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向考生公布。我院将在学院招生信息网站(zs.***.cn)及时公布填报志愿的院校代码、专业代码。欢迎广大考生填报我院职业本科志愿。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乌兰察布职业学院。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8-06-14 16:30

类似问题答案

2018年乌兰察布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第三章录取规则第十一条学校志愿学院欢迎考生填报第一志愿。第一志愿未满,依次接收其它志愿或调剂考生。第十二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我院按专业清、志愿清的录取原则进行,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分数高到低录取。第十三条我院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有关加分和优先录取的规定。第十四条学校对考生的应试语种原则上不予限制。但受现有师资、设备等条件的限制,新生(阅读详细内容)
2022年乌兰察布职业学院单独录取规则
七.录取规则(一)考生的体检及其它相关录取资格的信息均采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一采集的信息。(二)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录取。(三)如遇考生分数相同情况,文科类按照语文成绩从高低优先原则录取;理科类按照数学成绩从高低优先原则录取;对口中职类按照专业综合成绩从高低优先原则录取。(四)录取公示:学院录取组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阅读详细内容)
2021年乌兰察布职业学院单独录取规则
七、录取规则(一)考生的体检及其它相关录取资格的信息均采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一采集的信息。(二)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录取。(三)如遇考生分数相同情况,普通文科类按照语文成绩从高低优先原则录取;普通理科类按照数学成绩从高低优先原则录取;对口高职类按照专业综合成绩从高低优先原则录取。(四)录取公示:学院录取组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阅读详细内容)
2021年乌兰察布职业学院高职扩招录取规则
四、录取规则(一)执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二)学院录取组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各专业录取低分数线和预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三)拟录取名单报送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录取通知发放录取通知书。答案来源于:2021年乌兰察布职业学院高职扩(阅读详细内容)
2021年乌兰察布职业学院单独录取规则
七、录取规则(一)考生的体检及其它相关录取资格的信息均采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一采集的信息。(二)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录取。(三)如遇考生分数相同情况,普通文科类按照语文成绩从高低优先原则录取;普通理科类按照数学成绩从高低优先原则录取;对口高职类按照专业综合成绩从高低优先原则录取。(四)录取公示:学院录取组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乌兰察布职业学院高职扩招录取规则
四、录取规则(一)执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二)学院录取组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各专业录取低分数线和预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三)拟录取名单报送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录取通知书届时与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考生一并发放(阅读详细内容)
2020年乌兰察布职业学院单独录取规则1、考生的体检及其它相关录取资格的信息均采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
六、录取规则1、考生的体检及其它相关录取资格的信息均采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一采集的信息。2、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录取。3、如遇考生分数相同情况,按照文化课成绩高低优先原则录取。4、学院录取组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各专业录取低分数线和预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5、拟录取名单(阅读详细内容)
2020年乌兰察布职业学院单独录取规则1、考生的体检及其它相关录取资格的信息均采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
七、录取规则1、考生的体检及其它相关录取资格的信息均采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一采集的信息。2、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录取。3、如遇考生分数相同情况,按照文化课成绩高低优先原则录取。4、录取公示:学院录取组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各专业录取低分数线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在学院招生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首次填报志愿(阅读详细内容)

相关阅读

最新文章
相关学校
招生信息与资讯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