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资格审查时未能提交《外交学院硕士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和体检报告的,请于复试后10天内将上述材料以EMS或顺丰快递形式寄送至外交学院研招办,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24号外交学院主楼122房间,邮编:100037。
2、复试名单、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后,将在外交学院网站上公布,具体网址:/。
3、复试工作监督检查电话
外交学院纪检办电话:010-68323375(只接待申诉);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监督接待电话:010-82837456(只接待申诉)。
4、如有任何问题,请拨打以下电话进行咨询。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68323297
国法系:010-68323308、外交学系:010-68323947、国关所:010-68323911、
国经学院:010-68323928、英语系:010-68323907、外语系:010-68323915、
基础部:010-68323882。
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网站信息。
外交学院研究生部
2018年3月20日
2018年外交学院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其他事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