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志愿清”的原则,各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录取公示:学院将在考试结束后公布考试成绩并组织录取,录取结束后在学院网站上公布拟录取名单并将拟录取名单和相关信息报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备案,终录取名单以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实际公布录取结果为准。
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内蒙古2018年普通高考。
3、录取通知:录取手续完毕后,由学院在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结束后一并寄发“高考录取通知书”。
4、新生入学:新生请自行携带填有思想品德考核结论的、由县(旗、区)招办加盖公章后密封的《内蒙古省普通高考考生报名登记表》和《内蒙古省普通高考考生体格检查表》的档案,于入学报到时上交学院。
5、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规定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对违规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实,坚决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2018年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