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必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普通招生计划执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 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不低于所调剂的专业在 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退役大学生招生计划执行:总分不低于245分。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外国语要求为英语。
5.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不接收已被一志愿单位拟录取的考生。
7.每位考生只能申请调剂1个专业方向和1名导师。学术型(理论方向)按研究方向填报,无需填报导师。
8.非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及申请调剂研究方向的一志愿考生,申请调剂到我校须同时在我校《广西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系统》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申请调剂(以下简称《中国研招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我校不受理其它任何形式的调剂。
9.一志愿报考我校、申请调剂到我校同方向其他导师的考生,仅须在我校《广西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系统》填报申请调剂,我校不受理其它任何形式的调剂。
10.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如需享受政策的“加分项目考生”考生须在3月25日前向研究生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享受相关政策。
11.报考退役大学生计划的考生在3月25日前向研究生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享受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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