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获得我院“专业合格证”,即文化科目成绩和总结构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的考生,须回户口所在地参加中考,否则不予录取。
2、中考成绩发布后,须将加盖所在地招生部门公章的本人中考成绩单、中考准考证复印件于2018年7月15日前以特快专递邮寄或递交至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就业处。
3、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1号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就业处(邮政编码:
430060)。
2018年武汉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报考高中(插班)考生的中考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