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武汉理工大学招收优秀研究生管理暂行办法》(校研字〔2015〕46号)文件精神,获得“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资格的学生,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专业国家初试合格线即可参加复试,复试合格即可录取。第一学年的学业奖学金等级与其余考生一起,按其录取总成绩排名确定。
按照《武汉理工大学招收优秀研究生管理暂行办法》(校研字〔2015〕46号)文件精神,获得“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资格的学生,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专业国家初试合格线即可参加复试,复试合格即可录取。第一学年的学业奖学金等级与其余考生一起,按其录取总成绩排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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