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资助
1、按照国家公布的奖助学金政策和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在校研究生进行资助,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为20000元/人,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6000元/人·年。
2、学校配合金融机构为部分生活困难硕士研究生提供助学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人·年,具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二)学校资助
1、学业奖学金:
8000元/人·年,一年级推免生100%覆盖;二、三年级实行动态调整,一等学业奖学金为12000元/人·年,二等学业奖学金为8000元/人·年,三等学业奖学金为4000元/人·年,具体按照《武汉科技大学2018级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实施办法》执行。
2、新生奖学金(一次性发放):
一等:20000元/人,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我校接收的“985”、“211”高校推免生;
②按取得推荐资格时本科阶段学分绩点排序,专业排名前1%或专业第1名的非“985”、“211”高校的推免生。
二等:7000元/人,除获得一等新生奖学金外的其他推免生100%覆盖。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处
联系电话(传真):027-68862830
网 址:http://www.yjsc.***.cn
3、学校设立“三助”岗位(助教、助研、助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给予资助,不少于500元/人·月。
4、导师科研津贴:导师根据课题研究的工作量给予研究生相应的经费资助。
5、硕博连读研究生资助:
推免生在复试时可向学校提出硕博连读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按照“本—硕—博”贯通模式培养,本科阶段可修读研究生课程并享受学校5000元资助,取得硕士学籍后一次性发放,同时享受博士研究生待遇,在读研究生期间学校可资助其出国交流、学习。
(三)社会资助
学校设有“许家印”、“科力生”、“铌钢”、“武钢”、“涟钢”、“濮耐”、“首安”等社会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科技成果、学术论文、学习成绩、社会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硕士研究生,每年评审一次。社会奖学金中,特等奖学金高为10000元/人,一等奖学金高为5000元/人,二等奖学金高为3000元/人。
(四)其他
学校每年重点推荐推免生到美国华盛本大学、美国桥港大学、美国罗杰威廉姆斯大学、英国伯明翰城市大学、德国弗莱贝格工业大学、日本茨城大学、日本福井大学、日本北见工业大学、韩国汉阳大学、奥地利莱奥本矿业大学等国外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交流、学习,具体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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