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的,必须签订相关定向就业协议。具体要求如下:
1、签订协议书程序
(1)下载《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附件1)(一式三份)。
(2)填写协议书,考生签字,培养学院签字盖章,定向就业单位签字盖章。
(3)邮寄或送达协议书。于2018年4月24日前将协议书寄(交)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学校审核反馈。学校审核考生签订的协议书后,签字盖章后将于6月份随录取通知书一起返回两份给考生(一份自己留存,一份交给单位)。
2、注意事项
(1)所有少骨计划考生均应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要求签订定向协议。少骨计划在职考生还须签订《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并于2018年4月23日前一并上交研招办。
(2)签订协议的单位必须是报名时填报的人事档案所在工作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学校将根据报名信息与原单位进行核实,对弄虚作假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3)工商管理(MBA)、工程管理(MEM)、公共管理(MPA)、项目管理专业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
上述四个专业签订协议事宜请分别与MBA中心和MPA中心联系。MBA中心联系电话:027-68862273;文法与经济学院MPA中心联系电话:027-68893683;马克思主义学院MPA中心联系电话:027-68893331。
2018年武汉科技大学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办理拟录取手续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