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成绩计算办法:
录取总成绩=100*(初试成绩/初试满分)*60%+100*(复试成绩/复试满分)*40%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40%+外语能力测试成绩*2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40%。
复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018年武汉科技大学高性能钢铁材料及其应用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的复试成绩和复试结果将第一时间在中心网站公布(网址:http://202.114.242.233:8060/default.html),自公布之日起三日内接受学生申诉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