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的复试与录取工作。
2、各学院成立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复试与录取工作。
3、各学院按招生学科(专业)成立复试专家组,由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组成。
4、学校成立纪检督查组,负责监督检查复试和录取工作。
2018年武汉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组织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