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本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排名前十名,无补考或重修;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评定标准参见本册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一章)。
6、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基础上,荣获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三好学生标兵”等院级或以上称号者优先考虑。
2018年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各系部应成立学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奖学金的评审工作。评审工作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