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到及资格审查:
复试考生报到及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3月23日星期五下午2:00-5:00
复试考生报到及资格审查地点:学院三楼326
复试考生报到及资格审查材料:
①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
③准考证;
④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学院指定专人认真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按报考条件严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
⑤体检报告(应届生可以在发放录取通知前提交所在学校进行的毕业体检报告)
2.笔试、面试安排:
专业课笔试时间:2018年3月24日星期六上午8:30-10:30;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综合面试时间:2018年3月24下午-25日星期日。
各专业笔试地点、复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具体另行通知。考生不按时报到、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各学科点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录取工作,按复试人数适当划分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的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办事公正、无亲属报考本专业研究生的教师组成,设组长一人,并安排专人现场记录。各学科点于3月19日星期一上午10:00前将各专业复试小组人员和记录员名单报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复试费用:由学院按校财务部有关规定收取。100元/人。
3.复试内容和形式
复试采取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综合面试(含治学态度、动手能力、专业思想、心理品质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的形式进行。复试综合成绩占总评成绩的40%,其中专业课笔试占10%(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占5%,综合面试占25%;每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80分钟,满分100分。)
4.成绩核算
①按初试成绩60%和复试成绩40%加权计算录取总分,录取总分和复试综合成绩均为百分制。
②录取总分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 [政治+外语+专业课1+专业课2]×0.6+专业笔试×0.1+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0.05+综合素质面试×0.255
5、为保证录取质量,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标准,我校在复试阶段由校医院对复试考生(含本校推免生)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外校推免生入学时须补办体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