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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武汉大学哲学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细则招生方式

2018年武汉大学哲学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细则招生方式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26 18:16:00 解决时间:2018-07-17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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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生方式

学院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公开招考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2018年,我校所有博士生指导教师通过“申请-考核”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含各类专项计划)。主要包括以下程序:网上报名、提交材料、资格审查、外语综合水平考试、确定候选人、现场确认、综合考核与录取。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8-07-17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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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武汉大学哲学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细则招生方式
三、招生方式学院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公开招考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2018年,我校所有博士生指导教师通过“申请-考核”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含各类专项计划)。主要包括以下程序:网上报名、提交材料、资格审查、外语综合水平考试、确定候选人、现场确认、综合考核与录取。(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武汉大学哲学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细则其他
(五)其他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学位课程(笔试),详见招生专业目录。跨一级学科报考的考生(判断依据为考生所学专业代码的前4位与报考专业代码的前4位是否相同,不同则为跨一级学科)是否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学位课程(笔试),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当年是否有必要组织加试,由各专家小组确定。综合考核收费180元,由学院按学校规定收取。(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武汉大学哲学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细则录取
六、录取(一)录取原则: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考生综合考核总评成绩、考核专家小组的意见确定初录考生名单,初录考生名单须报研究生院审核,经政审、体检合格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公示。1、根据所报考导师的考生排名情况,按照总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经研究生院审批并公示,未经公示者不予(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武汉大学哲学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细则考核程序
四、考核程序(一)网上报名(详见《武汉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二)提交材料及资格审查网报成功后,申请者请在2017年12月31日前将纸质版申请材料寄到哲学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可接收快递。逾期视为放弃申请资格。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珞珈山武汉大学哲学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电话:027-68753566,收件人:颜老师。学院根据申请(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武汉大学哲学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细则考核要求
(四)考核要求学院综合考核应充分,并包含学术道德、思想品德、心理素质考察。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面试环节中须另安排记录员1人,记录员要详细记录每位考生的面试内容,应对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记录员须由青年教师或博士生担任,并提前领取相关材料。候选人参与直接测试的时间应不少于60分钟/人。考核测试过程应做好(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武汉大学哲学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细则提交材料及资格审查
(二)提交材料及资格审查网报成功后,申请者请在2017年12月31日前将纸质版申请材料寄到哲学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可接收快递。逾期视为放弃申请资格。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珞珈山武汉大学哲学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电话:027-68753566,收件人:颜老师。学院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对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查。逾期或申请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申请材料恕(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武汉大学哲学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细则收费标准及奖助体系
七、收费标准及奖助体系博士研究生的学费及奖助金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详见《武汉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武汉大学哲学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细则确定候选人
(四)确定候选人学院各考核专家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参考外语综合水平考试成绩,对考生入学申请进行集体审核评议,做出评价结论。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评议结果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阅读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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