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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武汉大学哲学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细则综合考核

2018年武汉大学哲学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细则综合考核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22 15:59:00 解决时间:2018-07-19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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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综合考核

(一)考核内容:

1.学术素养。主要考查候选人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学术研究兴趣及研究能力等,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基础及学术研究能力。

2.外语水平(可包括文献阅读、摘要写作、口语和听力等)。主要考查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

3.培养潜质。结合候选人学术研究经历,主要考查候选人的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

(二)考核测试办法

学院将按二级学科组核专家组,由各考核小组具体负责各项考核工作的实施。各考核小组将对候选人报考材料进行审阅,并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考核。

学术素养考核部分,各考核专家组将严格审核候选人报考材料,并采用专业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对每位候选人进行考核。每种考核形式的内容及时间由各考核小组决定,每位候选人学术素养考核总时间应不少于40分钟/人。

外语水平考核部分,各考核专家组将采用专业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对每位候选人进行考核。每位候选人参与笔试考核时间应不少于20分钟/人,参与面试考核时间应不少于10分钟/人,外语水平考核总时间应不少于30分钟/人。

培养潜质考核部分,各考核专家组将根据候选人报考材料及各项笔试、面试的考核等综合表现,给出考核意见及分数。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公式:

总评成绩=学术素养成绩×40%+外语水平成绩×30%+创新潜质成绩×30%。学术素养成绩=笔试×50%+面试×50%;外语水平成绩=笔试×50%+面试×50%。

(三)考核时间

学院综合考核将在2018年4-5月举行,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四)考核要求

学院综合考核应充分,并包含学术道德、思想品德、心理素质考察。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面试环节中须另安排记录员1人,记录员要详细记录每位考生的面试内容,应对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记录员须由青年教师或博士生担任,并提前领取相关材料。

候选人参与直接测试的时间应不少于60分钟/人。考核测试过程应做好记录,直接测试环节全程录音录像,形试档案保存。

(五)其他

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学位课程(笔试),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跨一级学科报考的考生(判断依据为考生所学专业代码的前4位与报考专业代码的前4位是否相同,不同则为跨一级学科)是否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学位课程(笔试),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当年是否有必要组织加试,由各专家小组确定。综合考核收费180元,由学院按学校规定收取。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8-07-19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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