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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武汉大学哲学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细则考核程序

2018年武汉大学哲学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细则考核程序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10-20 13:30:00 解决时间:2018-07-20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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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核程序

(一)网上报名(详见《武汉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二)提交材料及资格审查

网报成功后,申请者请在2017年12月31日前将纸质版申请材料寄到哲学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可接收快递。逾期视为放弃申请资格。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珞珈山武汉大学哲学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电话:027-68753566,收件人:颜老师。

学院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对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查。逾期或申请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申请材料恕不退还。学院在2018年1月10日前完成资格审查,确定准考名单。不符合报名资格者,不予准考。

考生提交材料时请将各项材料按编号顺序统一装入自备的大信封,在规定时间内邮寄(送)至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务请在信封上注明“考生姓名-报考专业-报考导师-博士生‘申请-考核’报名材料”,寄送前请自查材料是否齐备。考生须提交的材料有以下七项:

1.《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免试申请表》(请符合条件且申请的考生提供;不申请者无须提供。请申请外语免试的考生于2018年1月8日致电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颜老师,进行电话确认,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和电话确认者,视为放弃免试申请资格);

?? 2.入学申请。包括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无字数及格式要求。

3.《武汉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与《武汉大学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各一份(网报系统打印);

4.后学位、学历证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籍证明,入学前补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并交复印件);

5.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书》(网报系统生成打印,我们将对外公布推荐人姓名、所在单位、职称等信息);

6.本科与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校级培养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室的公章);

7.相关证明、说明材料。包括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毕业论文摘要、目录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各类外语水平证书或证明材料;说明个人特别成就、能力的其他材料。

特别提醒:学院将首先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逾期未交齐材料、不符合申请条件或材料不全的申请人,将不予受理。必要时可要求申请者另外提交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对弄虚作假、提供不实信息的申请者,不论何时,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参加考核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将相关行为及处理结果通知其所在单位,并与推荐人一并记入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失信档案。在当年博士生入学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所有考生报考材料不予退回。

(三)外语综合水平考试(详见《武汉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特别说明: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2017年外语综合水平考试所获的成绩达到学院2017年合格线(65分)可用于申请2018年博士研究生,进入候选人筛选阶段(说明:不代表进入候选人名单),无需再次参加学校外语考试,仍须同步履行网上报名、提交材料、资格审查、确定候选人等程序。该类考生须在我校2018年外语综合水平考试成绩复查结束前向我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审核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四)确定候选人

学院各考核专家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参考外语综合水平考试成绩,对考生入学申请进行集体审核评议,做出评价结论。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评议结果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五)现场确认(详见《武汉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六)综合考核与录取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8-07-20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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