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往届生(含:已取得硕士学位人员、已取得本科阶段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满6年的人员)须交验本人后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应届硕士生须交验硕士研究生证、学籍证明(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包含入学年月、学制的证明)和身份证原件。
2、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提交一份在网报系统中打印的《武汉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
3、凡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原件(无法出具者不能参加综合考核);
4、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2018年武汉大学中部发展研究院“申请-考核”制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考生学位或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