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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武汉大学中部发展研究院“申请-考核”制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报考条件

2018年武汉大学中部发展研究院“申请-考核”制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报考条件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18 14:48:00 解决时间:2018-07-20 10:25

满意答案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的补充规定。

3.考生学位或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或者博士学位,单证硕士学位(无学历证书)的考生应于2017年12月31日前获得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3)具有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注: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一般应于2017年12月31日前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

4.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后在与所报考专业相近岗位工作满6年(时间截止2018年8月31日);

(2)获得国家英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2005年6月以后参加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2分以上)或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成绩60分以上或雅思(IELTS)成绩6.5分以上或托福(TOFEL)成绩80分以上;

(3)已取得报考学科专业硕士阶段课程结业证(由校级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

(4)近三年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2篇以上(含2篇)属于所报考学科专业范围的学术论文,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在前五名)。

5.须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8-07-20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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