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研究院将向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