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的补充规定。
(三)考生学位或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或者博士学位,单证硕士学位(无学历证书)的考生应于2017年12月31日前获得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注: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一般应于2017年12月31日前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
(四)须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2018年武汉大学卫星导航定位技术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细则招生方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