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的考核程序包括:网上报名、提交材料及资格审查、外语综合水平考试、确定候选人、现场确认、综合考核与录取。
(一) 网上报名、(二)提交材料及资格审查:
详见我校本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本年度报考我院博士研究生的考生请将个人材料整理齐后,以快递形式寄往以下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武汉大学外国语言文学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3012室)邮编:430072 电话:027-68754143收件人:张老师
截止日期:2017年12月31日(以我院收到快递时间为准)。
我院将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对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查,2018年1月10日前完成资格审查并确定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准考名单。不符合报名资格者,不予准考。
(三)外语综合水平考试
1、时间、地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政治理论,以及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公布和查询成绩的相关规定,详见我校本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免试
我院2018年各博士招生专业均不接受外语综合水平考试的免试申请。
我院不接受以某一年度的外语综合水平考试所获成绩连续在两个招生年度内提出报考申请。
(四)确定候选人
我院各专业考核专家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参考其外语综合水平考试成绩,对考生入学申请进行集体审核评议,做出评价结论。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评议结果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五)现场确认
相关流程及要求,详见我校本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8年武汉大学外国语言文学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招生计划、学制及学习形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