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考核各部分均以百分制计分。综合考核总评各部分成绩的比例为:学术写作30%,外语口语及听力30%,科研潜力及综合素质40%。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综合水平考试成绩不计入录取总成绩,但会作为综合考核环节的参考。
2018年武汉大学外国语言文学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招生计划、学制及学习形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