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的考核程序包括:网上报名、提交材料、资格审查、外语综合水平考试、确定候选人、现场确认、综合考核与录取。
(一)网上报名。所有考生(含2018年9月入学的硕博连读生与直博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
时间:2017年11月16日-12月15日
(二)提交材料。申请者在2017年12月31日前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学院将在2018年1月10日前完成资格审查,确定准考名单。提交材料主要内容包括:
(1)入学申请。包括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
(2)《武汉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与《武汉大学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系统打印);
(3)后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籍证明,入学前补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并交复印件);
(4)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书》(网报系统生成打印,学校将对外公布推荐人姓名、所在单位、职称等信息);
(5)本科与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校级培养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部门的公章);
(6)相关证明、说明材料。包括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毕业论文摘要、目录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各类外语水平证书或证明材料;说明个人特别成就、能力的其他材料。
(7)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免试申请表(符合免试条件且申请的考生须提供)。
(三)资格审查。学院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对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报名资格者,不予准考。学院将在2018年1月10日前完成资格审查,确定准考名单。
(四)外语综合水平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主要考查申请者运用外语进行阅读与写作的基本能力。我院不接受用2017年外语综合水平考试成绩申请2018年博士研究生。
(五)确定候选人。学院候选人审查专家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参考其外语综合能力,通过其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申请者自我评价和研究计划等材料,参考外语综合水平考试成绩,对考生入学申请进行集体审核评议,做出评价结论。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候选人审查组评议结果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六)现场确认。详见 “武汉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七)综合考核与录取。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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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建筑 | 石家庄经科中等专业学校 | -- | -- |
土木类--建筑装饰 | 龙岩华侨职业中专学校 | 三年 | -- |
土木类--建筑装饰 | 龙岩华侨职业中专学校 | 三年 | -- |
土木与建筑工程 | 长沙建筑工程学校 | 2-3年 | -- |
土木类--建筑装饰 | 龙岩华侨职业中专学校 | 三年 | -- |
土木类--建筑工程施工 | 龙岩华侨职业中专学校 | 三年 | -- |
2018年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以“申请-考核”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考核细则招生导师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