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2018年全部使用计划外指标招收港澳台研究生,考生需按有关规定缴纳培养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2018级港澳台硕士研究生培养费为每人每年8000人民币,博士研究生培养费为每人每年10000人民币,终以物价部门批准为准,若有变动将及时公告。根据住宿条件,住宿费标准为800—1200元/人·年。
2018年武汉大学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研究生在学期间费用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