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遵循“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考生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确定初录考生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核。经政审、体检合格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公示。
本院将在网上主动公开招生专业目录、招生计划、招生导师名单、候选人名单、考核安排、候选人综合考核成绩(所有考生各部分成绩及总评成绩)、初录名单、拟录取名单、咨询及申诉渠道等相关信息。
候选人名单及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均为10个工作日;若有变动,将对变动部分做出专门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候选人不予参加综合考核、不予录取。
2018年武汉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招生计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