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获得硕士学位或者博士学位,单证硕士学位(无学历证书)的考生应于2017年12月31日前获得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3)具有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注: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一般应于2017年12月31日前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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