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学校要求,我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制订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有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审核和提出各专业的拟录取名单,受理考生申诉并进行解释,公开有关信息。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宋 敏 杜晓成
副组长:方德斌 汪 涛
成 员:朱剑平 邬明建 李青原 余 振 沈作霖
2.按二级学科专业组织专业课的笔试工作。
3.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各系(所)按专业成立复试小组按本细则进行面试环节的复试考核工作。复试小组成员须无直系亲属报考所在专业2018年硕士研究生。
4.由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安排考务工作,包括复试和笔试的命题组织、考务、复试资格审查以及考生和系(所)、导师和研究生院之间的衔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