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
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考生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确定初录考生名单,初录考生名单须报研究生院审核,经政审、体检合格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公示。
(二)录取类别: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
非定向就业:非在职研究生,录取时须将档案及工资关系转入我校,毕业时按照学校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三)信息公开与公示
1.及时公开招生专业目录、招生计划、招生导师、考核实施细则、候选人综合考核成绩(所有考生各部分成绩及总评成绩)、候选人名单、考生确定导师结果、拟录取考生名单、咨询及申诉渠道等相关信息。
2.候选人名单及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候选人不得录取参加综合考核、不得录取。
武汉大学基础医学院
2017年11月8日
2018年武汉大学基础医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录取与公示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