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录取质量,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标准,复试考生(含本校推免生)须在复试阶段由校医院对其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外校推免生入学时须补办体检手续。
时间:初定2018年3月29日上午
地点:武汉大学校医院
(详见复试通知或研究生院主页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