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8年我校拟招收辅导员攻博专项计划研究生9名(以实际下达计划为准)。
(二)“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以下简称“辅导员攻博专项计划”)为定向培养计划。
(三)招生工作实行“计划专用、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
(四)考生采取在职学习的方式,考生所在单位要保证其至少一年在校学习。
(五)各省(区、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要向本地区高校广泛宣传教育部有关招收高校辅导员攻读博士学位的政策,积极组织推荐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善于科研创新并有志于长期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高校优秀辅导员和学生工作骨干报考,并做好资格审查工作。各招生单位(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及其他有关高校)所在省(区、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要对招生单位录取人员的比例结构进行把关,原则上招生单位本校生源不能超过其招生总名额的三分之一。
(六)招生人数在6人以上的招生单位,原则上应有1个以上的名额招录边远欠发达地区和未设立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省份的生源。
2018年武汉大学高校辅导员在职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及有关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