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获得硕士学位或者博士学位,单证硕士学位(无学历证书)的考生应于2017年12月31日前获得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3、具有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注: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一般应于2017年12月31日前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
4、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后在与所报考专业相近岗位工作满6年(时间截止2018年8月31日);
(2)获得国家英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2005年6月以后参加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2分以上)或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成绩60分以上或雅思(IELTS)成绩6.5分以上或托福(TOFEL)成绩80分以上;
(3)已取得报考学科专业硕士阶段课程结业证(由校级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
(4)近三年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2篇以上(含2篇)属于所报考学科专业范围的学术论文,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在前五名)。
2018年武汉大学国家文化发展研究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工作实施细则硕博连读、直博生等招生方式及各类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类似问题答案